政务新媒体
  • 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服务>通知公告

宜宾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拟参与市场主体名单的公示

信息来源:本单位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5-02-10 【字体:

按照《四川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落实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和回收主体的通知》(川商资流〔2025〕1号)有关要求,经企业自愿报名申请,所在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生态环境局按程序审核推荐,拟将80户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1户废铅蓄电池回收单位,14户其他部件回收单位,列入我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市场主体名单,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12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宜宾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0831-8229901

附件:2025年宜宾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拟参与市场主体名单

                                            宜宾市商务局

2025年2月10日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