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落实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和回收主体的通知》(川商资流〔2025〕1号)有关要求,经企业自愿报名申请,由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核推荐,现将江安彬彬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纳入我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市场主体名单,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6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宜宾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凡以匿名方式或冒用他人名义进行投诉举报的;所反映情况未提供可供核查的有效证据材料或关键线索的;超过规定期限提交举证材料的,均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0831-8229901
附件:宜宾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2月新增拟参与市场主体名单
宜宾市商务局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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