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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2026年高铁南片区提振消费票根专项消费券活动参与商家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单位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6-02-12 【字体:

为贯彻落实省市提振消费工作部署,有效提振高铁南片区消费能级,按照高铁南片区提振消费票根专项消费券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公开招募商家参与相关活动公告如下:

一、参与商户及要求

(一)需依法登记注册在高铁南片区内的企业(个体)且店铺位置在高铁南片区;须按章纳税并正常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在经营期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等事故及其他不良行为。

(二)无违规行为:已参加过政府消费券活动过程中的无查处记录,未参加过且符合相关条件视为无违规行为;2024年10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失信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需授权消费券发放平台和相关部门开展审计和清算等工作,并积极配合提供消费券核销明细、相关订单明细、相关产品入库出库单等资料。

二、招募程序

(一)报名

有意参加活动的商家于2026年2月28日前,将营业执照、法人/个体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开户行信息证照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ybhcsg@126.com)。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2月28日下午18:00时。

(三)审定

对商家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纳入本次消费活动参与商家。

三、消费券发放方案

(一)参与时间

2026年2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发放类型

1、50元餐饮消费券券,餐饮券满200元减50元;

2、200元零售通用消费券,零售通用券类的文创潮玩杂货、配饰类满800元减200元、服装、鞋、床品、眼镜类等满1000减200元、3C数码满2000元减200元。

四、结算方式

(一)结算比例

1、餐饮券由高铁南片区与参与商户按8:2比例结算,即每张50元餐饮券由高铁南片区承担40元,参与商户承担10元。

2、零售通用券由高铁南片区与参与商户按8:2比例结算,即每张200元零售通用券由高铁南片区承担160元,参与商户承担40元。

(二)结算时间

经高铁南片区指挥部办公室核对确认后按季度对商户进行资金清算。

特此公告。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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