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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商务局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信息来源:本单位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3-02-06 【字体: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商务局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新经济发展和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商务领域发展的相关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按要求承担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动其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制定全市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4.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5.制定全市物流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营造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物流市场环境;负责物流产业统计分析,建立我市物流人才库和物流企业数据库。

6.负责协调推进物流通道建设,加强与其他城市的物流合作;负责全市重要物流节点和物流园区(中心)管理工作,推进全市物流体系建设。

7.研究拟订全市新经济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数字经济、智能经济、绿道经济等新经济领域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

8.承担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负责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完善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建设,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9.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10.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11.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牵头开展对外贸易调查、产业损害调查和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12.贯彻执行外商投资地方性法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参与指导外资并购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国家级经开区和国(境)别产业园区工作;负责全市国际合作园区建设推进工作,指导国际合作园区的对外开放交流工作职责。
    13.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14.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电子商务运行监测、分析、统计汇总、考核协调,并提出对策建议。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商务局2023重点工作。

1.实施服务业招商引资工程。绘制服务业招商地图,形成与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功能定位相适应的服务业招引目标品牌、首店、项目和企业目录,全年发布数量不少于60个、总投资不少于400亿元的重点项目机会清单,完善项目跟踪对接工作机制,推动一批重点项目建设落地,确保全年招引项目不少于40个,总投资不少于260亿元,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全省100个服务业重大项目支持范围。

2.实施服务业能级提升工程。实施聚力整合行动,完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区推动服务业发展责任体系和目标任务体系,优化“专班—部门—产业—企业”联动工作和运行调度机制。实施主体培育行动,推广全市商贸领域“升规入统”10大案例,促进三产深度融合,鼓励符合的条件市场主体升规入统,力争全年新培育三产融合企业50户以上,新增服务业规上限上企业300户。实施集聚发展行动,规划建设一批特色服务业集聚区,培育催生、吸引汇集科技、信息、人力资源等领域高附加值企业加快发展,打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实施国资国企进军服务业行动,重点推动服务业六大细分领域加快发展,确保全年服务业领域国有企业营业收入突破800亿元,增速不低于25%。

3.实施社消零挖潜扩容工程。推进高校、机关食堂和大农口主辅分离入统工作。推广“筠品荟”模式,各县区全覆盖成立平台公司,实现零散采购数据汇总入统。制定社消零考核评价体系,实施社消零“双十工程”,总结十条社消零工作经验,推动各县区完成十大任务,补足社消零短板。推动一二产主辅分离和贸经类企业“小升规”,做大基本盘。推动国资国企将宜宾系列酒、大宗商品采购等业务入统。开展“优秀零售企业”和“优秀餐饮企业”评选,表彰社消零贡献突出企业。

4.实施消费回暖升级工程。举办“春暖花开”“精彩度夏”“金秋乐购”“暖冬有礼”系列活动,开展“汽车消费节”“家电购物节”等特色展销,优化重点领域消费券发放,持续刺激消费。政企合作,赴省会或重点城市,持续开展“品味宜宾”——长江首城通航城市之旅城市购物节活动,推动“宜货”出川,争取更多产品进入当地市场供应链。提升打造消费场景,高标准规划建设城市商圈,加快提升改造莱茵春天等传统商圈,高品质打造科教公元π、竹里香街等特色商业街区,鼓励发展首店经济,构建宜宾核心商圈新版图。深化“宜宾大夜市”合作模式,提升“醉美宜宾·浪漫三江”夜间经济品牌。启动南溪、屏山、筠连、江安四地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抓好农产品供应链项目实施,拓展农村消费市场。

5.实施外贸提质增效工程。实施平台提升赋能计划,制定中国(宜宾)跨境电商综试区实施方案,加大与阿里巴巴、亚马逊等平台服务机构对接力度,加快跨境电商孵化基地建设,大力孵化跨境电商主体;实施市场主体培育计划,挖掘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外贸潜力,支持重点企业开展外贸业务;落实全省“1000户外贸企业培育工程”,加大已入选企业支持和培育力度,遴选推荐第二批重点外贸企业。实施市场拓展计划,深度参与全省“川行天下”国际市场拓展活动,积极参加国际国内展会,组织重点外贸企业赴欧洲、东南亚、日韩等与宜宾贸易往来最密切的国家和地区开展市场拓展活动。支持省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加快落地投影仪保税检测维修项目和POS保税检测维修项目。

6.实施物流固本强基工程。围绕打造“一枢纽两园区”新格局,全力推进象鼻公铁物流园、临港物流园建设,构建区域综合型国际物流枢纽。加快长江上游成宜国际物流园、综保区跨境电商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推动宜宾智慧物流生态基地、蜀道宜宾智慧城配物流园等项目落地;稳定开行“宜宾——钦州”南向铁海联运国际货运班列,畅通南向开放大通道。提升本土企业标准化、现代化水平,培育A级以上物流企业2家。

7.实施电商扩面提速工程。深化电商示范工程,打造智慧零售新场景、新业态,建设“互联网+平台+基地+品牌”超级链式产业生态圈;聚焦项目招引,加快互联网头部企业、电商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引培;发挥国资国企平台作用,运营好京东·西南数字化产融协同平台,助推“宜人宜礼”区域公共品牌抢占市场。2023年实现电商交易额超550亿元,网络零售额超120亿元。

8.实施会展垒台构架工程。围绕加快建设区域国际会展中心,建强会展产业链,培育壮大会展市场主体,基本实现1(政府)+1(宜宾国际会展集团)+N(其他各类会展企业)会展产业发展模式,进一步强化世界动力电池大会、中国国际名酒博览会等重大展会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023年,全市展览总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新增规上会展企业1家。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商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商务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145.2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05.5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承接中省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商务局2023年收入预算1145.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5.2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商务局2023年支出预算114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46万元,占91.37%;项目支出98.78万元,占8.63%。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商务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45.2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05.5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承接中省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5.2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2.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7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商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45.2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05.5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承接中省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2.34万元,占78.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78万元,占11.33%;卫生健康支出35.42万元,占3.09%;住房保障支出77.71万元,占6.7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803.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3.38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创新项目建设。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国内贸易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17.4万元,主要用于:电子商务发展。

4.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6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物流数据服务经费、承接中省重点项目专项工作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6.5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3.2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5.4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医疗补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77.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商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46.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5.09万元,主要包括: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离休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211.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商务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6万元。2023年市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31.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厅领导来宜调研、友好市州商务部门学习交流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增长72%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使用年限较长,油价、维修(护)费用上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宜宾市商务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宜宾市商务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市商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1.3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15.14万元,增长119.65%。主要原因是人数较上年度增加,相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商务局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商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市商务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单位开展日常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按规定由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1-1.单收入总表

      1-2.单位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3年市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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